当前位置 - 首页 - 互动交流 - 调查征集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征求《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水路运输业务发展的实施办法》(送审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3 11:26 字体大小: | |

  2016年12月23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扶持水路运输业务发展若干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港〔2016〕352号),政策取得良好成效,引导和促进了我市航运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该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但目前航运市场仍然低迷,航运业面临发展困难,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福建省有关促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经多方调研和听取行业管理相对人、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原扶持政策并形成《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水路运输业务发展的实施办法》(送审稿)。

  为保证制定程序、政策内容的合法性、公平性,现向广大群众、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3月2日17:00前,通过邮件(邮箱:13799796600@126.com)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水路运输业务发展的实施办法》(送审稿)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政策解读:《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水路运输业务发展的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