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外贸 保通畅 厦门港率先实现危货集装箱与普货箱混堆
发布日期:2023-05-05 10:31 字体大小: | |

  在落实“‘三争’见行动、担当作表率”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厦门港口管理局及时预判港口危险货物出口激增的需求,主动服务辖区企业,高效完成5家危险货物集装箱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的规范化工作。这5家混堆堆场分别是海天码头、海润码头、嵩屿集装箱码头、国际货柜码头和远海码头,混堆堆场总占地面积达5.3万m2,设计总平面箱位为1948标箱。

  精诚担当保通畅

  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能力是厦门港参与现代国际大型港口竞争的重要内容,是影响港口综合服务能力和航商全球航线布局的重要因素,也是我市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新材料等多个千亿产业链的重要支撑。在《港口作业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危险货物集装箱》(GB16994.3-2021)(以下简称新版国标)出台前,港口危货集装箱必须全部堆存于危货堆场。近年来,危险货物出口量大,导致危货堆场不能满足全部危货集装箱堆存,部分装载危货集装箱的航线也需要根据实际调整。根据新版国标规定,装载GB6944-2012中第8类、9类固态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当所载货物无副危险性,包装类非Ⅰ、Ⅱ类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时,可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

  为充分挖掘厦门港危货集装箱堆存能力,厦门港口管理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及时预判危货堆存不断加大的需求,学习国内先进港口经验做法,立即成立项目组,委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编制安全评价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会评审。划定指定区域,允许第8类、9类固态危险货物集装箱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释放危险货物堆存作业能力。

  精准调研找症结

  厦门港是福建省内首个实施第8类、9类固态危险货物集装箱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的港口,目前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厦门港口管理局第一时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认真梳理研究相关法规标准,深入码头现场察看,面对面梳理问题,向各主管部门、各审批窗口咨询,切实摸清情况、把准症结,全面厘清第8类、9类固态危险货物集装箱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在安全、消防、环保、海关监管等各环节的梗阻和堵点。

  精心协调克难题

  由于第8类、9类固态危险货物集装箱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涉及方面多、解决难度大,厦门港口管理局倒排时间节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挂图作战表,一方面下沉一线为企业深入细致解读政策,实地勘察指导企业按技术标准整改硬件设施,上门帮扶准备各类评审材料;另一方面积极向海关、生态环保、消防等部门争取政策支持,攻坚克难逐个突破难点堵点,并以简化程序、合并办理的方式,最终全部完成5家危险货物集装箱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的规范化工作,竭力促进外贸保通保畅。

  厦门港5家危险货物集装箱与普通货物集装箱混堆的规范化工作,得到了相关港航企业的一致肯定和赞扬,坚定了企业做大做强的发展信心。厦门港口管理局将以此作为动力源泉,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敢担当、为企服务解难题的精气神,扩大危货货源腹地,提升港口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推进厦门港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厦门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供稿:安技处、港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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