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厦门港航生产经营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和“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结合厦门港实际,我局拟定了《厦门港航生产经营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于10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厦门港口管理局信用办,邮箱:1061883118@qq.com,电话:0592-2987651。
附件:《厦门港航生产经营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