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46-05-01-2026-001 文号:  
发布机构:   厦门港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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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8 14:58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厦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我局以建设世界一流港口为目标,以法治引领改革、保障发展,深度对接厦门海丝法务区建设,切实落实《2025年厦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5年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等具体任务,全面提升港口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取得显著成效,为厦门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积极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开展港口领域立法研究及规范性文件制修废工作,起草《厦金客运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报告,制定《厦门港集装箱发展扶持政策(2025-2027年)》(厦港规〔2025〕1号)等规范性文件4件。同时,强化内部合同审查工作,2025年共计审查97件,审查金额约23453万元。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重新梳理权责清单159项。制定《厦门港口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内控制度》,依法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15项、无事不扰清单9项。

  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风险分析,确保港口规划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等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深化行业管理改革

  一是航运扶持精准提升。推动出台《促进厦门港航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厦港规〔2025〕2号)。根据箱量和服务效率,制定航运扶持标准,支持港航贸企业拓展业务,打造航运服务产业园区,推动港航贸联动发展,构建丝路海运重要节点与通道。

  二是跨境贸易成本显著降低。全面实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积极落实国家降费提效政策,引导港口、船公司、码头作业单位规范收费行为。2025年为港航企业优惠货物港务费和引航费约11370万元,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常规收费水平处于沿海主要港口较低区间。

  三是政务服务持续优化。63个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实现100%全程网办以及“一趟不用跑”,其中“即办件”45个事项,占比71.43%。所有事项均推行跨部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一窗通办”。2025年共办理审批事项669件,已全部提前办结,受到港航企业一致好评:收到港航企业的表扬信39件,12345市长热线的表扬电话7次、企业赠送的锦旗3面。

  (三)创新行政执法模式

  一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路径。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文书标准,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三张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厦门港“守信示范企业”白名单)。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制度。本年度适用“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17例,体现了执法的“温度”,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将抽查比例、频次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2025年度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214家次,发现问题均依法依规处置,抽查结果100%公开。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专项整治、涉海旅游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2025年累计巡航里程13773海里,驱离占道船只774艘次,清除碍航物1471件,有效保障通航安全。

  四是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工作。2025年度共开展普法宣传5场次。组织新入职人员执法考试8人次,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31人次。举办2025年度依法行政法制培训,共计43名干部参训。

  (四)创新监管模式

  一是赋能智慧监管。运用“闽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44家次,年度综合查一次指标完成率100%。办理行政处罚立案102件,结案98件,处罚金额36.91万元。本年度无诉讼复议案件。

  二是构建“互联网+信用治理+普惠金融”新型港航治理模式。协助推动港口信用平台升级,优化“互联网+信用+普惠金融”模式,拓展“港航信易贷”应用,全年为航运企业提供融资40.06亿元。

  (五)深度融入海丝法务区建设

  一是融入专业法律服务平台建设。5名港航领域专家进驻“国际海事海商法律服务窗口”,为港航企业提供“一站式、国际化、专业化”的法律咨询、仲裁等法律服务。

  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深度融合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厦门国际仲裁院、厦门海事法院、涉台海事调解中心,构建“调解优先、仲裁优化、诉讼兜底”的全链条纠纷解决枢纽,建立“行业协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港口作业、货物运输等常见纠纷。2025年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成功调解案件13件,完成司法确认2件,标的额约165.91万元。

  三是完善涉外涉台综合服务体系。联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举办海上丝路国际经贸仲裁高级研讨会、海丝仲裁沙龙,推动海员外派机构、船东代表、行业协会签署《共同推广适用调解仲裁诉讼海事多元解纷模式备忘录》,打造涉外海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二、存在的不足

  法治港口建设总体向好但仍有短板。一是干部职工法治素养需持续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内生动力与实操能力仍需加强。二是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不足,宣传载体较为单一,覆盖面与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高站位谋划,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列为核心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一体部署。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强配齐法治工作队伍,提升干部法治意识素养,夯实依法行政能力根基。

  (二)强监督落实,深化法治建设实效。狠抓法治建设落地。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强化全过程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及时精准发布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厚植全员法治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职办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四、2026年度工作计划

  (一)坚持法治引领,夯实港口治理法治根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对全面依法治港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法治建设贯穿港口治理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完善港航领域制度体系,提升港口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厦门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深化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从严抓好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九五”普法工作,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以法治方式赋能港口治理现代化,为厦门港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三)推动港航领域立法工作,探索仲调衔接机制。会同自贸委、海事局联合推进港航调解诉讼中心建设,完善“调解优先、仲裁衔接、诉讼兜底”的多元化纠纷分流处置体系,提升港航纠纷化解质效。稳步推进《厦门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港航领域制度体系。

  (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便民服务品质。动态更新“五级十五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设置我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建设,聚焦港航企业及群众高频办事需求,提升服务针对性,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