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46-07-01-2021-010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厦门港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14 |
内容概述: | 2021年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编制辖区内港口发展规划、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生产计划。
(二)负责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港口生产和经营;对港口作业的安全进行监督,维护港口公共生产秩序。
(三)负责港航信息的汇总、统计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报送相关报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内设6个科室,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 |
参公事业 |
25 |
21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主要任务是:加大漳州辖区港口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厦门港古雷航道三期工程和后石航道二期工程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落实漳州市政府出台扶持港口企业岸电改造扶持政策。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古雷港区、东山港区船舶进出港的引航调度工作,使船舶靠离泊码头安全有序,航道保持畅通无阻。
(二)强化对危险化学品港口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平稳有序,提升港区面对重大事故、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局属漳州方向各单位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四)积极开展业务专项培训和宣传工作,提升漳州方向局属单位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和宣传漳州各港区各港口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成效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1,172.0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6.72万元,增长1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6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9.54万元;
2.历年结余2.5万元。
(二)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为1,172.0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6.72万元,增长1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69.5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54.57万元,公用支出114.97万元;
2.项目支出10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9.5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7.32万元,增长11%,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203.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18.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六)行政运行797.4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与2020年相同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批准的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港口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参照上年度实际情况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6.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保有量和上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9.5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4.24万元,增长1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