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M00146-07-01-2021-001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厦门港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09 |
| 内容概述: | 2021年厦门港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港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港口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港口发展、建设规划;管理港区岸线、水域分配使用;拟定港口投资分配使用计划;负责港口生产安全、质量监督;水路运输行业行政管理、航道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全港船舶指泊、引航工作;管理港口规费;对港口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价格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港口生产吞吐货运量统计分析工作,具体落实厦漳港口一体化对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港口管理局包括十个机关行政处室及十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港口管理局机关 |
行政机关 |
36 |
34 |
|
厦门市港航服务中心 |
经费自给事业 |
43 |
38 |
|
厦门港引航站 |
经费自给事业 |
85 |
84 |
|
厦门港航道保障中心 |
参公事业 |
55 |
55 |
|
厦门港石码港航服务中心 |
经费自给事业 |
22 |
19 |
|
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 |
经费自给事业 |
22 |
21 |
|
厦门港水路运输指挥中心 |
参公事业 |
45 |
42 |
|
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 |
参公事业 |
25 |
21 |
|
厦门港航道保障中心漳州分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 |
15 |
14 |
|
厦门港东山港航服务中心 |
经费自给事业 |
20 |
17 |
|
厦门港古雷港航服务中心 |
经费自给事业 |
20 |
17 |
|
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财政核拨事业 |
86 |
80 |
|
合计 |
474 |
44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港口管理局主要任务:抓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着力稳增长促发展,推进港口功能布局优化,加快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加快智能智慧转型,深化合作扩大交流,加速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持续优化港口营商环境,做大做强港航招商,稳步提升综治能力,持续打造绿色港区。主要预期目标: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6亿元,货物吞吐量2.0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确保1174.72万标箱,水路运输周转量增长8%。围绕任务,重点抓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的领导,凝聚新发展力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服务城市战略,打造新发展引擎。推动出台我市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意见,谋划“十四五”发展思路,突出集装箱干线枢纽港建设,奋力打造世界一流港口,加快建成国际航运中心、国际邮轮母港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
(三)聚焦港航经济,服务新发展格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股权合作,争取更多航商总部或运营基地落户厦门,加快推动业务创新,做大做强水水中转、陆地港等,强化货源集聚。提升对台客运,促进对台港航物流产业融合发展。
(四)优化功能布局,积蓄新发展动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布局纾解港城矛盾,调整优化东渡、海沧港区功能布局,完成同益码头腾退,推进海达码头、东渡21#泊位以北码头腾退,启动液化泊位调整优化。
(五)建好基础设施,强化新发展支撑。协调推进翔安港区集装箱泊位建设前期。完善邮轮母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邮轮物供基地建设。推动远海码头铁路专用线、厦门多式联运港站建设,做大多式联运。推进港区后方物流功能区域规划,完善港区后方物流用地配套,加快发展现代物流。
(六)全面深化改革,优化新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降费减负,提高港航服务水平。拓展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完善厦门港航第三方公益性信用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提高港航综合治理水平。
(七)提高开放水平,做大新发展平台。拓展“丝路海运”国际班轮航线,依托海铁联运延伸“丝路海运”物流链条,扩大“丝路海运”品牌影响力。主动融入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建设,更好服务金砖国家产业发展。
(八)加快智慧创新,探索新发展路径。持续推动新型信息技术与港航产业深度融合,推广传统码头岸桥等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快港区信息感知网络的建设,优化进出港船舶调度引航系统,保持智慧港口建设业界领先。
(九)推进绿色转型,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深水岸线使用效率,加强噪声防治和粉尘治理。推广绿色低碳工程机械与港口装卸设备,推进岸电设施新改建,鼓励船舶靠港接电。
(十)统筹防范风险,夯实新发展保障。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分类管控、船员轮换、物供、装卸、引航等重点环节管控。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危险货物作业监管水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强化本质安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厦门港口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98051.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6339.15万元,下降21.17%,主要是基建资金安排减少,具体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112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122.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5000万元;
2.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100万元;
3.历年结余4258.5万元;
4.其他资金11571.03万元。
(二)厦门港口管理局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为98051.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6339.15万元,下降21.17%,主要是基建资金安排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251.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178.11万元,公用支出2073.1万元;
2.项目支出69990.53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38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22.2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981.82万元,下降6.6%,主要是2021年港航发展资金、基建资金安排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556.47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193.21万元。主要用于局财政保障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6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4.91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135.89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148.6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全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医疗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59.93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6124.18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路水路运输)1637.8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项目支出。
(十)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6555.15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项目支出及部分局属事业单位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5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2759.7万元,下降60.27%,主要是2020年完成了主航道扩建三期等七个历年完工项目资金结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000万元。主要用于2019-2021年度厦门港航道维护工程、厦门港海沧航道扩建四期工程、厦门港东山港区引航工作码头工程、厦门港东渡港区0#-4#泊位改建工程支出等在建项目。
(二)港口设施(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港海沧航道扩建四期工程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港口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5.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23.5万元,公务接待费11.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23.5万元。主要用于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扩大“丝路海运”品牌影响力,加强与国际先进港口交流 ,密切国际友好港联系,参加中马港口联盟第五次会议,加强与马来西亚韩国等友好港口的交流。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了2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未批准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11.83万元(包括港口局系统下属12家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厦门港港航业务拓展、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及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业务合作互通以及行业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5.87%,主要原因是预计公务接待任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50.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0.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7%,主要原因是加强对车辆使用及维修管理,严控车辆费用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港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0.28万元,比2020年下降31.86%,主要是统计口径有变化(本年仅包含行政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港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4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65.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75.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港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6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8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港口管理局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36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