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M00146-07-01-2017-001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厦门港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15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厦门港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 ||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港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港口、航道和沿海水路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港口航运发展战略、港口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港区岸线;承担全港水运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承担全港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港船舶的引航工作;承担港航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管工作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监管责任;负责港航信息的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港口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责任;承担全港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港口物流业发展研究和推动拓展港口腹地和无水港建设发展;负责港口对外交流工作以及组织协调全港战备和军事运输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港口管理局包括十二个机关内设处室,三个挂靠机构(航运办、邮经办、拓展办),十三家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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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港口管理局机关 |
行政机关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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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水路运输管理处 |
参公事业 |
43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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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航道管理站 |
参公事业 |
52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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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全额事业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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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港务管理站 |
自收自支事业 |
33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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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石码港务管理站 |
自收自支事业 |
24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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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招银港务管理站 |
自收自支事业 |
18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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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引航站 |
自收自支事业 |
92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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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航运交易所 |
自收自支事业 |
18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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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 |
参公事业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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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航道管理站漳州分站 |
全额事业 |
15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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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古雷港务管理站 |
自收自支事业 |
24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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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东山港务管理站 |
自收自支事业 |
2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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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全额事业 一般预算拨款 |
全额事业 |
70 |
65 |
|
合 计 |
单位数14家 |
490 |
45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港口管理局主要生产任务计划:货物吞吐量比增2%,力争完成2.1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比增4.5%,力争突破1000万标箱;港航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完成14.66亿元;水运周转量力争比增8%。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创新发展,打造活力示范港口。
提升港口竞争新能级。优化港口规划布局,编制完成《厦门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十三五”建设方案》,实施《厦门港“十三五”发展规划》、《厦门市水上交通专项规划》。前期工作:开展刘五店南部港区2~5#集装箱泊位、刘五店航道二期工程、海沧航道扩建四期等工程项目。续建工程:力争提前完成厦门港主航道扩建四期工程的建设。改建工程:加快东渡邮轮母港码头、嵩屿集装箱码头二期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古雷航道三期、后石航道二期工程。进一步提升厦门湾水域通航环境,切实有效提高通航保障率。激发港口经济活力,提升集装箱中转集拼能力,构建国际中转、内支线中转和内贸中转新格局;挖掘港口客运潜力,大力发展“水上公交”,开通邮轮中心厦鼓航线夜航,提升海上客运品质。
加快推进邮轮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邮轮运输试点示范工作;加强与境内外邮轮公司合作,提高邮轮物供水平;积极培育本土邮轮企业,加快推进邮轮建造项目,延伸邮轮产业链。
建设对台航运先行区。建立两岸直航运输价格监测机制,做好海峡两岸间集装箱运价指数工作;发展厦台客滚运输和海运快件。打造厦金港航合作交流“升级版”,加快推进五通码头三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厦金“小三通”加班机制常态化,推动厦金港口航道资源共享,协调航商全力支持东北高粱经厦门中转至金门。
(二)着力协调发展,打造产业示范港口
实施港口城市产业协调发展新模式。以“港产城” 一体化融合发展为路径,同步推进港口建设,推进港口供给侧改革,促进港口产业提升,实现以港促产、以港兴城、港以城兴、港产共荣。
打造厦漳港口整合协调发展新样板。坚持同港同策、同步发展。配套古雷石化基地建设;全面实施漳州港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窗口办理。
建立港口航运协调合作新机制。全方位拓展港口货源渠道,陆向延伸“一带”区域,继续扶持赣州等陆地港建设,海向延伸海西港口群体和“一路”国家港口;充分发挥厦门港发展协调委员会的作用,通过省级层面协调全省力量推动厦门集装箱干线港发展。
(三)着力绿色发展,打造安全示范港口
完善低碳绿色发展体系。制定实施《厦门港“十三五”期间创建绿色港口实施方案》和《厦门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建设方案》。完成厦门港油改电和新能源动力改造;升级施工船舶GPS监控系统。完善提升厦门港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开展港口生态文明等多项与绿色港口建设相关工作。
(四)着力开放发展,打造法治示范港口
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港政、航政、水路运政综合执法和水运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建立执法长效联动机制,坚决杜绝船舶违法靠泊鼓浪屿,保持对港口水域常态化巡查监控。
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完善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体系,发展海铁联运,放大中欧(厦门)班列的辐射牵引作用,建设“一带”与“一路”无缝对接的海陆空交通枢纽;引导船公司在厦门港布局新的集装箱国际运输航线,提高中转箱占比,提升干线港地位;探索港口、保税和口岸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加强国际友港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有实力企业参与“海丝”沿线国家合作建设港口;探索举办国际型港航论坛,拓展港口的国际化视野。发挥自贸试验区优势,鼓励中资方便旗船回厦门登记。
建设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吸引航运高端要素集聚,构建航运金融、保险等临港物流服务体系。提供国际船舶交易资金第三方托管,拓展船舶交易市场;设立厦门航运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建设厦门港第三方公共订舱平台。探索与新华社联合开发“新华海丝航运指数”,提高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在“海丝”沿线国家中的影响力。
(五)着力共享发展,打造信用示范港口。
建立港航扶持体系。主动对接自贸片区,实施集装箱业务、港口航运企业等发展激励政策、奖励政策,做好各项港航扶持政策的前评估和后评估工作;加大费收改革力度,规范港口规费征收管理,降低港航收费。
建立信息共享体系。加快智慧港体系建设,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公共信息平台;完善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集装箱智慧物流平台功能。
建立服务保障体系。深化客运站点文明行业创建;深化水路运输企业信用评级建设;建立引航保障体系;建立厦门港管理指挥中心工作体系,完善各类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港口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为73001.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493.71万元,增长31.52%,主要原因是港口基建投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234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308.0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9040.53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73万元;
3.历年结余993.14万元;
4.其他资金15086.4万元。
(二)厦门港口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为73001.0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493.71万元,增长31.52%,主要原因是港口基建资金投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276.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83.16万元,公用支出1840.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2.67万元;
2.项目支出58617.77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10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308.0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93.62万元,增长5.08%,主要是由于2017年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扶持港口集装箱业务发展(综合)项目规模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6.55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二) 事业单位离退休8.83万元。主要用于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678.3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7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 行政单位医疗60.66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六)事业单位医疗129.5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全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医疗支出。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46.47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八)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3884.86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九)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路水路运输)873.22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和参公单位项目支出。
(十)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4154.65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部分项目支出及部分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市航运办等挂靠机构项目经费。
(十二)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4.16万元。主要用于厦门航运交易所单位基本支出及部分项目经费。
(十三)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港口管理局机关港口行业社会信用平台项目。
(十四)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78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厦门港信息化平台运维费用、港口设施及保安专项经费、政府购买超限船舶伴航费、厦门港集装箱业务(常规)补贴等项目经费。
(十五)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959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港2016-2018年度航道维护工程、厦门邮轮中心至鼓浪屿航道二期工程等项目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9040.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59.47万元,下降9.59%。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市建设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港主航道扩建四期工程支出。
(二) 港口设施(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3023.63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港东山港区引航工作船码头及配套工程、厦门港龙海客运站工程等项目的支出。
(三)航道建设和维护1295.2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港2013-2015年度航道维护工程、海沧航道扩建二期工程20-21#泊位、厦门港海沧航道扩建三期等项目的结算款项支出。
(四)其他港口建设费安排的支出721.7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港福建东碇海洋倾倒区选划工作、厦门港东山湾潮位波浪观测、刘五店港区支持系统进港航道前期费用等项目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港口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3.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70.5万元,公务接待费2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8.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70.5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以下外事活动:一是访问马来西亚友好港巴生港、槟城港,加强港口物流合作,拜会丽星邮轮总部,商谈增开厦门邮轮母港至东南亚航线;二是访问澳大利亚友好港口弗林德斯港,推动澳大利亚活牛项目经由厦门进口;增进与新西兰友好港口惠灵顿港的往来,商谈加大木材进口;三是与英国波罗的海交易所签订《厦门航运交易所与波罗的海交易合作协议书》,与爱尔兰第二大港科克港签署《中国厦门港与爱尔兰科克港友好合作协议书》并举办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暨港口物流推介会。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35.58%,主要原因是:加大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合作等外事工作任务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4.70万元(包括港口局系统共14家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厦门港港航业务拓展、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业务合作互通以及行业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2%,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接待任务基本与2016年基本持平,预算数略有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08.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8.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25.47%,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车辆报废,费用减少。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于部门预算“二上”后才正式实施,相关参改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具体在预算执行中据实调整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港口管理局机关及参公单位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7.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1.48万元,下降2.9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港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8.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6.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港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6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港口管理局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21.4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具体包括离退休人员费用、退职(役)费、住房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抚恤和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