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二期扶持水路运输业务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的公示
2025-12-08厦门港口管理局

  2025年第二期扶持水路运输业务发展资金申报项目经厦门港口管理局业务审核、第三方机构审计,并完成涉黑涉恶及信用审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核情况  

  本期共有5家企业提交申报,申报补助金额合计2923.53万元。经水运处并水运中心业务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5家企业申报材料均符合政策要求,审后金额确认为2923.53万元。

  二、政策依据

  适用《关于印发〈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水路运输业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港规〔2022〕5 号)政策文件部分:新增船舶运力直补奖励、新增船舶运力融资补助。

  三、资金分配方案  

  为体现公平公正及保持政策执行一致性,本期参照第一期拨付比例(56.363%)执行,拨付资金合计1647.789214万元,具体补助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5个工作日)

  五、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厦门港口管理局反映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厦门港口管理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7号

  联系人:刘成、杨腾

  联系电话:0592-2658273、0592-2658279

  传真:0592-2023354

  附件:2025年第二期企业申报项目及拨付明细表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