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航服务中心加强船舶港口服务企业“外防输入”防护工作
为防止疫情从境外高风险地区经海上交通输入我市,根据上级有关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和《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船舶物料供应“外防输入”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3月18日,市港航服务中心联合局港航物流处在港口管理局召开了关于如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船舶港口服务“外防输入”防护工作的会议。
会议就如何尽量在保持零接触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各自的业务,展开讨论。各船舶港口服务业代表发表各自的意见、看法。会议最终确定:污油水、燃料供应业 务需登轮作业,理货、物料、生活品供应、垃圾接收业务均在船边交接完成,需登轮作业人员必须着防护服。单证交接采取双方不同时在场签单据,不同时在场取单据的方式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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