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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大讲堂: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推进厦门港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26-09-01 12:23 字体大小: | |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港航领域落地实施,推进厦门港绿色发展,8月27日下午,厦门港口管理局举办港口大讲堂专题讲座。讲座设局机关主会场及漳州方向视频分会场,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港航执法队伍、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及港务集团、象屿集团、现代码头等港口企业代表百余人参加学习。

 

  本次讲座特邀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刘超教授授课,主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亮点与港口合规。刘超教授深度参与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的起草论证工作,在环境资源法学、地方立法研究领域成果丰硕,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他从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指导思想、核心理念入手,系统介绍法典的主体框架与十大制度亮点,解读各分编合规新要求,并立足港口行业实际,围绕港口环保设施配置、经营主体环保法定义务、行业监督管理、违反法律责任等内容开展体系化讲解,为港口管理部门与港航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合规工作提供专业指导。

  通过本次大讲堂,参会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生态环境法典重大意义、制度内容的理解,明晰港口领域生态环保合规要点,补齐了港航生态法治知识短板。厦门港口管理局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贯彻,把法典要求融入港口监管、生产运营各环节,压实各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法治护航厦门港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

  供稿: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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