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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召开年度航运企业核查及第一季度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1-04-30 14:59 字体大小: | |

  4月20日,厦门港水路运输指挥中心召开2021年度航运企业核查工作部署会暨第一季度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辖区80余家水路运输企业、船舶管理企业、水路客运站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近期交通运输部、省市安委会一系列文件精神,通报近期两起沉船事故情况,组织观看“生命的底线”水路交通安全警示片,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提出具体要求。

  近期,各地水上交通事故频发,福建省内发生了“3.27”宁德水域撞船事故、“4.2”马祖水域“海建93”轮事故,水上运输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保障,各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务必要落实主体责任,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换位思考,将自己摆进相应情景进行对照,从事故案例中真正吸取经验教训;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水运实名制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对年度资质核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总结分析近年来行业监管的特点和趋势: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简政放权、最大程度便利企业,结合上级有关最新要求,决定从今年起,年度核查将减少年审合格证、许可证年度签注。二是安全和反恐要求更突出。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通知》、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对货物实名制、客运实名制、旅客禁止和携带物品、安全警示标识、具备条件客船配备安全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要求海事、水运、检验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水运市场联合监管。四是强化实质性内容核查监管。包括对挂靠经营开展往来资金核查,原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监管实践中增加有关证明材料,对海机务管理人员询问履职情况等。五是信用管理更为突出。包括水运信用试行办法的施行、违法船舶信息通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信用情况关联企业贷款和扶持资金发放等。针对上述特点和趋势,会议对维持经营资质、规范船舶营运证管理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后,水运中心将按照会议部署,组织对辖区水路运输企业全面开展经营资质核查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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