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福建省纪委监委有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全面加强厦门港航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巩固深化港航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解决厦门港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厦门港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您发现的厦门港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执法风纪不严整,精神懈怠纪律涣散,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等问题;
(二)执法语言不文明,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不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对配合调查的船舶违法收取(或转嫁)相关费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三)工作期间饮酒、酒后执法或驾驶机动车(船),参与赌博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等问题;
(四)滥用裁量权、行政强制权,简单粗暴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等问题;
(五)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六)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通风报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七)其他涉嫌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形。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
0592-2658368 厦门港口管理局
0592-3525110 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信函
1.厦门港口管理局(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27号,邮编:361012)
2.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27号,邮编:361012)
(三)电子邮件
1.厦门港口管理局(电子邮箱:xmfaguichu@126.com)
2.厦门港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子邮箱:Gh3525110@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有关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对厦门港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
感谢社会公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