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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读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8-07-03 14:10 字体大小: |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为了规范对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管理,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改善空气质量,同时加强奖励资金管理,促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推广应用,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厦府办公【2017184号)。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港口管理局副巡视员林建宁先生做客政府网,解读《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主持人

  林副巡视员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林副巡视员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首先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出台《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管理暂行办法》的背景,谢谢!

林副巡视员

  2011年,厦门市被交通运输部列为首批十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厦门港承担了大量的低碳交通试点项目工作,2016年厦门市绿色低碳交通区域性试点项目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厦门市被评为绿色交通城市。厦门港按照绿色引领、全面推进;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突出重点、带动全局的原则推动绿色港口建设工作通过完善绿色港口战略规划体系、优化港口布局与功能、推广节能环保设备与设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优化港口生产工艺和组织管理等7个方面建设绿色港口。

  《交通运输部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以船舶岸电改造作为绿色港口建设的重点工作,配套出台了《岸电布局方案》。厦门港口管理局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厦门港口生产的特点,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就完成海润码头、远海码头两个船舶岸电试点工程的建设。

  截止至20185月,厦门港共完成9套大型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其中包含7套集装箱岸电设施,可供15泊位使用;5380V/50HZ客轮岸电转接设施,可供53千吨级以上客运专业化泊位使用。完成船舶岸电接驳45艘次,总供电1944.3小时,供电量达81.5万度,替代柴油量149.4吨,减排二氧化碳485吨。除邮轮母港岸电今年底前完成,厦门港即将提前两年完成交通运输部《港口岸电布局方案》厦门港的全部任务。

  由于船舶岸电工程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程,项目的实施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但是以目前船舶燃油发电价格远低于市场电价水平,港航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用电成本压力和高昂的设施设备投资压力。交通运输部出台了《交通运输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6-2018年度奖励资金申请项目》对港口和船舶建设岸电设施进行补助。为了更好的做好环境污染治理、打好绿色蓝天的保卫战,上海、深圳等港口也相继出台补助办法或奖励办法,对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设施建设和用电进行补助,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大设施设备建设力度和鼓励使用岸电。厦门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做好船舶岸电项目的推进。2016年,对远海、海润两个码头岸电试点项目提供了专项补助资金。2017年由厦门港口管理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出台了《厦门市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暂行办法》,从规范岸电项目的建设(改造)、岸电的供受电以及市级财政补贴,积极引导港口岸电供电服务企业、航运企业建设和使用岸电。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增强厦门港的综合实力,为建设美丽厦门,打造一流的国际航运中心提供保障。

主持人

  该《办法》主要有哪些内容?

林副巡视员

  本办法共525条。第一章总则,共计5条,主要明确起草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管理体制。第二章建设改造与供受电,共计6条,主要明确岸电建设(改造)计划、程序、技术规范、受电程序、供电服务收费、供受电记录。第三章补贴资金,共计6条,主要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资金补贴对象、方式、范围、标准、申报程序以及预算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共计7条,主要明确项目核查与受电核查,资金管理,核查结果使用,核查对象和核查人义务,针对企业、政府的处罚。第五章附则,共计1条,主要明确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办法》适用哪些范围?

林副巡视员

  《办法》第二条明确了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建设、供受电服务和管理等活动,在第三条关于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定义中,根据厦门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四类活动,即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港口岸电供电、港口岸电受电。其中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港口岸电供电、港口岸电受电限定为在本市范围内港口实施的活动,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限定为注册在本市的航运企业在注册船籍港为厦门港的船舶上实施的活动。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林副巡视员

  《办法》第十四条结合交通运输部及上海、深圳的规定,对项目建设(改造)、港口岸电供电服务分别规定的补贴标准。

  1.对项目建设(改造),规定了补贴标准为项目设备购置费扣除已享受的中央及省级补贴后,不超过剩余部分的一定比例,且该比例逐年下降。该比例2017年为70%2018年为60%。如果按照仅享受2016-2018年交通运输部补贴标准测算,20172018年企业享受的总补贴为项目设备购置费的85%76%,能够起到引导企业尽早实施港口岸电项目建设(改造)的目的。

  2.对港口岸电供电服务,采取奖励标准与新加坡普氏(PLATTS)公开市场的380CST船用燃料油价格挂钩,采取港口供电服务成本与船舶燃油折合发电成本之差作为奖励标准。据测算,港口供电服务成本以接电率20%-60%计算,分别为每千瓦时2.47元和1.33元,办法取值为每千瓦时1.5元。对港口岸电供电服务的奖励标准与新加坡普氏(PLATTS)公开市场的380CST船用燃料油价格挂钩的方式确定,奖励为每度0.8-1.05元。

主持人

  对于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申请岸电项目补助有没有项目完成时限的要求?

林副巡视员

  对于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办法》要求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介于201711日至20181231日,才能申请岸电项目补助。

主持人

  2017年前的港口岸电供电服务能否申请岸电项目补助?

林副巡视员

  不行,《办法》明确了只对2017年至2018年期间提供港口岸电供电、受电服务进行补助。

主持人

  企业可以重复或多次申请岸电项目补助吗?

  林副巡视员

  对于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项目,企业只能申请一次市岸电项目补助。但是已享受的中央及省级补贴的,不影响申请市岸电项目补助。对于港口岸电供电、受电服务,只要2017年、2018年两个年度内有未享受岸电补助,可以多次申请。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补贴申报程序?

林副巡视员

  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和港口岸电供电服务奖励的申报程序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项目,由申请单位填写厦门市港口船舶岸电建设(改造)项目/岸电供电服务奖励资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将材料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材料报送市港口管理部门。

  (二)市港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意见。

  (三)市港口管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组织专项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奖励资金安排方案;按照国库管理规定拨付资金。

主持人

  补贴申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林副巡视员

  对于港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奖励的申报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有:

  1.单位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单位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等(包括机构、制度和人员,需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立项、设计、设备购置、投资、验收、测试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项目的照片、视频等。船舶还应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船舶注册证明书及相应船舶资产权属证明、船舶营运证书、近期抵/离港报文记录的复印件。

  对于港口岸电供电服务奖励申报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有:

  1.港口岸电供电服务企业负责人签署及盖章的港口岸电供电服务费奖励申请表;

  2.经航运企业确认的港口岸电供电服务确认单或与航运企业签订的年度岸电供受电服务协议,靠港各艘次船舶岸电受电信息;

  3.由航运企业确认的岸电供电服务费结算单,结算单应注明船名、航次、供电时间、供电数量,并由船舶负责人签署并加盖船舶印章。

主持人

  企业违规骗取岸电补助的该如何处理?

  林副巡视员

  奖励申请企业谎报、瞒报及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港口管理部门追缴相应财政奖励资金,三年内不得申报该奖励资金,并在相关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主持人

  好的,谢谢林副巡视员的详细解读。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小刘

  什么时候实施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奖励政策?

林副巡视员

  目前,我们已经按照《办法》拟制了《厦门港口船舶岸电设施补贴实施细则》,计划于7月份正式公布,8月份进行第一批岸电奖励项目的评审(主要针对201711日至2018331日已竣工验收的岸电建设项目和岸电供电服务),第二批岸电奖励项目评审将于20194月展开。

黄先生

  2019年及以后的岸电项目和岸电服务是否还能享受岸电补助政策?

林副巡视员

  本《办法》并未涉及2019年及以后的岸电项目和岸电服务补助政策。目前我们正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协商,希望能在2019年和2020年延续岸电补助政策,这样有助于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推广应用、空气质量改善和厦门绿色港口建设。

主持人

  非常感谢林副巡视员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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