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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失信记录可以修复了,但必须符合条件!
发布日期:2020-07-15 17:30 字体大小: | |

  近日,厦门港口管理局信用办出台《厦门港航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厦门港航执法支队积极协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助力港航企业复产复工。

  那么,申请信用修复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要怎么修复?哪些是不能修复的?马上带您了解。

  01 申请信用修复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 信用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行政处罚信息处于信息公示期;

  (二)已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基本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按照要求做出信用承诺;

  (四)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公示期已届满三个月;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自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公示期已届满六个月;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2 信用主体如何申请修复?

  信用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一)线上申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申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二)现场申请:到市信用中心服务咨询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信用主体本人签字;

  (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涉及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表》。

  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信用修复承诺书原件(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信用主体本人签字;

  (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已履行行政处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由“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部门举办的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举办的培训班的证明材料;

  (五)由“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省级信用门户网站提供的信用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修复受理

  厦门港口管理局信用办在收到市信用中心核查通知之日起及时通知厦门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失信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行政处罚严重程度及整改情况反馈市信用中心。

  03 哪些失信行为不予修复?

  ●下列涉及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信用修复:

  (一)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

  (二)因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许可证、吊销执照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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