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46-11-01-202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厦门港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8-03
内容概述:   厦门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
厦门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
发布时间:2021-08-03 15:42

  一、危货

  1.开展区域风险评估。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交办水〔2017〕34号)要求,我局委托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开展厦门港危险货物集中区域风险评估,编制完成《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厦门港东渡港区、海沧港区海沧作业区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东山港区铜陵作业区)风险评估报告》终稿。根据专家意见,我局进一步梳理,整理成问题清单,下发《关于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按4个100%要求进行整改对能马上进行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处于稳控状态。

  2. 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分级监管机制,有效控制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已列支预算,近期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辖区企业进行风险点事变,危险源辨识、危险源风险评估、风险分级和风险控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二、客运

  1.从今年年初开始,开展客运船舶驾驶员上岗前酒精检测,并将驾驶员手机统一管理,保障客运船舶航行安全。

  2.全面落实旅客实名制和行李安检措施。

  3.在客运船舶船舱安装监控,便于实时监控和及时了解客运船舶内动态,目前正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