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46-09-09-2021-002 文号:  
发布机构:   厦门港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11-23
内容概述: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1-11-23 17:53
   厦门港口管理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厦门港交通战备与军事运输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局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办理情况的检查督办工作,以及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复工作;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及门户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机关效能、信访、接待等工作;承担港口战备和军事运输协调管理职能,联系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厦门航务军事代表办事处。

  负责人:后国锋

  联系方式:2658110

 

  (二)政策法规与外事对台处

  负责港航法律法规和中央对台航运政策的研究;组织拟订港航行业年度立法计划和局依法行政规划;组织拟订港航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和解释;负责有关国际公约履约的指导、咨询工作;指导局执法队伍建设,监督局属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港航行政违法案件的立案审批;负责港航行政许可、备案项目的合法性审查、监督和协调;承办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联系友好港口、国际港口协会,推动国际航运交流与合作;承办局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团组、外派国际职员外事手续的报批工作;组织拟订对台通航发展规划,指导辖区内港航企业对台航运谈判;承担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和台湾相关港航单位的日常联系工作以及港航涉台事务的审查报批工作。

  负责人:张罡

  联系方式:2658212

 

  (三)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制局财务预算、基本建设财务计划和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局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检查分析局财务预算和基本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港航行政规费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监督局拨资金的使用;按规定负责港航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承担局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拟订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的评审工作。

  负责人:纪志霞

  联系方式:2658177

 

  (四)综合规划处

  拟订全港港航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港口总体规划和各港区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航道发展规划、港口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港口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临港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港口集疏运规划;研究提出港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行业审查、工程可行性评估,以及政府投资和利用外资的港航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负责港航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核、审批和港口水陆域的分配使用。

  负责人:林云光

  联系方式:2658208

 

  (五)建设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航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航道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与通航作业有关的行政许可。承担全港水运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全港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港航公共设施维护计划。拟订全港航道发展规划,提出划分航道技术等级方案。承担港口通航水域公共航道、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起草和发布航道通告。审核水运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港口内临时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建设。审核可能影响港口水文条件变化的工程项目。审批港口内采掘、爆破工程和占用航道施工及修建或拆除与通航有关设施的活动。组织或参与港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验收工作。负责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和工程监理等建设市场管理。负责港航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

  负责人:纪华平

  联系方式:2658171

 

  (六)港航物流处

  承担全港港口、航运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落实港口和航运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依法实施港航市场准入制度,核发港航经营许可证件。拟订全港指导性生产计划和船舶靠离泊计划,协调港口引航工作。承担全港生产快速统计和经济运行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发布港航经济运行信息,指导港航生产计划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港航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承担港口防台防汛及其他灾害性事故抢险救助的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特种物资的水路运输和港口作业,指挥港口集疏运工作。拟订港口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港口水运与公路、铁路、航空、管道运输的衔接。承担市推动拓展港口腹地工作小组办公室、厦门港口岸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推进港口腹地拓展,协调优化港口口岸通关环境和集疏运环境。承担港航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等社团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江龙泗

  联系方式:2658605

 

  (七)安全监督与科技信息化处

  承担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拟订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指导港航企业建立港口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全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局直属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重点码头、在建工程和航运企业的安全巡查,参与调查处理港口安全生产事故;承办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和卫生除害专用处理场所审批;承办港口危险货物装卸、过驳审批;承担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以及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资质认定工作;组织实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港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考核;承担港航大型设备的统计工作;指导港航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拟订港口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全港通信信息网络联网工作;组织、指导港航重大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研究、交流、推广及成果申报;指导港航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港区交通、消防、卫生等工作。

  负责人:江景阳

  联系方式:2658868

 

  (八)水运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厦门港辖区内水运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实施水运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组织实施重点物资水路运输和紧急运输以及协调管理两岸水路运输,组织实施水路运输统计等。

  负责人:杨腾

  联系方式:2658279

 

  (九)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局直属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港航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归口管理和协调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交流、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政审等工作。

  负责人:陈雅华

  联系方式:2658270

 

  (十)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离退休干部待遇审核办理及其安置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相关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政策的落实和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

  负责人:陈金炼

  联系方式:2658207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王志钟

  联系方式:2658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