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M00146-12-01-2018-104 | 文号: | 厦港批〔2018〕18号 |
| 发布机构: | 厦门港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8-11-21 |
| 内容概述: |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嵩屿旅游码头工程的行业意见 | ||
厦门市海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嵩屿旅游码头工程建设项目行业意见的请示》(厦海港〔2018〕4号)及其附件收悉。厦门海沧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报送《关于评审厦门海沧嵩屿旅游码头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请示》(厦沧旅〔2013〕综56号),我局已给予了行业意见。鉴于该项目因受白海豚保护区影响,你司对工程方案进行了调整,工程方案出现较大变化,现取消我局《关于海沧嵩屿旅游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意见》(厦港〔2013〕176号)文,并根据相关规定、行业规范和你司本次报送的《嵩屿旅游码头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以及专家咨询会意见,提出行业意见如下:
一、 该项目符合厦门港总体规划。
二、报告的编制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规范和有关规定,达到工可阶段的深度要求,可以作为下一步设计工作的依据。
三、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厦门海上交通发展的需要;是海沧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可以缓解海沧大桥等通道交通压力。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四、可行性
通过对工程地点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调查分析以及对本工程总平面布置、水工建筑物和配套工程方案等的研究,充分考虑相邻工程的衔接、外部配套条件和施工技术,本工程的建设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客运泊位2个,泊位长度为70m。项目新增60m×15m钢质趸船1座,新建码头平台(75m×37.5m)1座,原浮码头设施及平台拆除1项。码头设计通过能力为1030万人次/年。
六、总平面布置
同意报告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具体如下:
1.设计代表船型尺度:
设计代表船型主尺度一览表
|
序号 |
船型 |
总长(m) |
型宽(m) |
型深(m) |
满载吃水(m) |
备注 |
|
1 |
闽厦门客0006 |
20.7 |
5.0 |
1.8 |
1.2 |
|
|
2 |
轮渡20 |
30.26 |
9.0 |
2.5 |
1.6 |
|
|
3 |
鹭江6 |
32 |
6.5 |
2.85 |
1.75 |
|
|
4 |
闽厦门客0011 |
29.5 |
7.8 |
2.3 |
1.4 |
|
|
5 |
游览船 |
30.4 |
8.2 |
2.2 |
1.25 |
2.平面布置及主尺度:
码头前沿线位于现有海事局码头北端延长线上,泊位长度为70m,平台顶高程为8.00m(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钢引桥接岸处高程为7.6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18m,设计底高程为-2.50m。回旋水域按圆形布置,直径为65m,设计底高程为-2.50m。新建75m×37.5m平台1座,平台前沿布置1座浮码头(包括1座60m×15m钢质趸船,4座25m×5m钢引桥)。
七、航道、锚地和导助航设施
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航道、锚地和导助航设施方案。
八、水工建筑物
原则同意报告推荐的水工结构设计方案。将整个码头平台结构分为前、后两个各自独立的结构:前方平台和后方平台均采用高桩墩台结构。钢趸船(60m×15m)非航行状态下抗风等级为14级。趸船系留方式采用定位桩。下阶段设计中可进一步优化。
九、原则同意配套工程、节能、安全、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十、投资估算
本工程投资估算所采用的编制原则及依据符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关规定,内容及深度基本满足要求。推荐方案投资估算约5623万元,下阶段根据设计进行深化调整。
附件:《嵩屿旅游码头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咨询意见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