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46-12-01-2019-117 | 文号: | 厦港批〔2019〕29号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19-11-18 | |
内容概述: |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不予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批复 |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不予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价机构备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1-18
厦门达瑞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你司上报的《关于交通运输企业(港口营运)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价机构登记备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如下:
目前,我港大部分港口营运企业都已经是二级以上达标企业,三级达标企业甚少。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安监发〔2016〕133号)和《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18〕98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港口危险货物营运等专业类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不设三级,二级为最低等级,结合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有关精神,原则上不予新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价机构备案,应鼓励一、二级评价机构承担三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工作,提高评价机构集中度。因此,你司上报的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评价机构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此复。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