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46-12-01-2018-031 文号:   厦港〔2018〕115号
发布机构:   厦门港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5-22
内容概述: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厦门市2017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油价补贴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厦门市2017年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油价补贴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15:59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文件精神,2018年(所属年度2017年)厦门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共计718万元整,其中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为514万元整。

  按照《厦门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厦港〔2017〕267号)和《厦门港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厦港〔2018〕73号)规定,计有3家企业(共19艘客船)符合补贴标准并提出申请,由厦门港水路运输管理处初审并汇总后报第三方审计,经厦门欣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后,确认单船补贴功率总和为1602.95千瓦、单船补贴客位总和为2058.55客位。根据企业提交的资料数据,经审核项目补贴申报金额为514万元,项目补贴审定金额为514万元,其中:厦门添幸水陆运输有限公司应补贴25.90万元、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航运公司应补贴164.18万元、厦门轮渡有限公司应补贴323.92元。

  请厦门港水路运输管理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油补发放规定及通知要求,于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本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附件:2017 年度厦门市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统计汇总表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文科,联系电话:0592-2078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