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M00146-07-01-2021-011 文号:  
发布机构:   厦门港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2-14
内容概述:   2021年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2021年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14 09:01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根据国家、省、市和港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港口行政规费征收。

  (二)协助港口管理局承担码头、作业点和辖区内港口陆域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港口危险货物申报和现场监管。

  (三)负责指导和检查辖区内码头和作业点的防台防汛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码头和作业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五)负责辖区内港口生产建设统计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包括5个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

  经费自给事业

  22

  2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落实防疫情、稳生产、保安全工作,加强与安监、交通、消防等部门的联动,积极开展指导和服务工作,持续推动招银、后石港区平稳健康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抓好党建工作,强化党建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强化干部管理,加强廉政教育,营造清廉生态。

  (二)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巩固好疫情防控成果,同时切实抓好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提升安全监管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目标。开展安全工作巡查、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监管。对辖区内的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经营人进行严格装卸作业审批,并做好现场监管。做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做好港口设施保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认真配合各港口设施保安履约人,做好《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工作。做好防台防汛工作。严格按照防台防汛工作预案规定,做好防抗台风工作。

  (四)提升港政管理水平,巩固落实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措施的成效和港口生产的统计工作,完成辖区港口经营企业经营资质的年度核查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辖区港口船舶服务业经营情况,维护良好经营环境。

  (五)继续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单位效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过抓好督促检查、优化后勤事务、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工作体制。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为800.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7.83万元,增长13.92%,具体情况:财政拨款收入80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0.57万元。

  (二)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为800.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97.83万元,增长13.9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83.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4.64万元,公用支出78.93万元;

  2.项目支出1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5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97.83万元,增长13.92%,主要是由于人员新增,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719.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经费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19.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1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14.9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与2020年相同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批准的外事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参照上年度实际情况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9.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02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车辆保有量和上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港招银港航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