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46-07-01-2021-008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厦门港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14 |
内容概述: | 2021年厦门港引航站部门预算说明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港引航站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引航法规,担负厦门港口船舶进出港、靠离泊位和港内移泊的引航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港引航站下设六个科室:分别是引航一科、引航二科、安全技术科、交通船队、综合科、财务科。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港引航站 |
经费自给事业 |
85 |
8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厦门港引航站主要任务是:继续秉成“维护主权、保障安全、文明引领、服务港航”的工作宗旨,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安全优质完成各项引航任务,为坚持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新发展,持续深化专项活动成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引领中心工作发展的重要动力。
(二)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懈,一如既往、克服困难,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港口、为全市、为全国守住境外疫情输入第一线。
(三)坚持引航生产高质量,持续奋斗、持续创新,继续抓好安全教育工作,思想上不麻痹,技术上不懈怠,切实保障引航生产安全,为港航企业提供更高效更安全的引航服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港引航站2021年收入预算为1815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364万元,增长22.74%,主要是新增厦门港东山港区引航工作码头工程项目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800万元;
2.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100万元;
3. 历年结余4256万元。
(二)厦门港引航站2021年支出预算为1815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364万元,增长22.74%,主要是新增厦门港东山港区引航工作码头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支出4346万元;
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38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是厦门港引航站为经费自给事业单位,经营支出资金来源为厦门港引航站当年的引航收入不再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80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660万元,增长1900%,主要是由于2021年新增厦门港东山港区城垵作业区引航工作船码头工程。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厦门港东山港区城垵作业区引航工作船码头工程项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港引航站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原因是厦门港引航站为经费自给事业单位,经营支出资金来源为厦门港引航站当年的引航收入不再安排财政拨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厦门港引航站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港引航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7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港引航站共有车辆1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2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7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厦门港引航站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