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M00146-02-06-2022-001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厦门港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02 |
内容概述: | 厦门港口局关于延续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阶段性纾困措施的政策解读 | ||
有效性: | 未设置 |
厦门港口局关于延续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阶段性纾困措施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02 11:30
一、制定背景
受疫情影响,两岸海上客运航线自2020年2月10日起全线停航至今。为保持随时复航状态,厦金客运航线各相关企业仍需保持人(船)员稳定、船舶适航及码头运维,厦金企业陷入经营困难。2020年10月及2022年4月,我市分两次出台疫情期间落实专项资金扶持厦金客运航线阶段性纾困措施,对缓解企业疫情期间的困难,保障我市两岸运输力量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但因疫情发展走向尚不明朗,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复航时间难以确定,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稳岗复产,随时做好厦金客运航线复航准备,根据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港口局经协商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后,印发此通知。
二、制定的意义
厦金客运航线对推动厦金区域合作、保障两岸民众出行和推动两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纾解企业困难,助力企业稳岗复产,有必要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厦金客运航线阶段性纾困扶持资金补贴。
三、有关说明
(一)补助对象
1.在本市注册从事厦金小三通客运业务的水路运输企业。2.我市从事厦金小三通客运业务的码头企业。
(二)补助期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未复航,则自2022年7月至12月共6个月给予补助;如在此期间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复航,则自2022年7月至复航的前一个月给予补助。
(三)申报、拨付方法
按季度,由各相关企业按照通知附件《厦金小三通客运航线阶段性纾困措施申报指南》明确的申报流程将申报材料报受理部门审批后予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