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口管理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综合处2021年12月9日)
发布时间:2021-12-24 10:21
 
序号 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日期 检查结果 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 厦门港口管理局综合规划处 刘艳如  陈伟平 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 项目审批情况、工程是否按批准内容建设、港口使用岸线是否变更用途和变更使用人。 《港口法》、《福建省港口条例》、《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随机抽查 2021年12月9日

  一、该工程已取得《交通运输部关于漳州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3号和南4号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发[2013]66号)。     

  二、该工程项目法人依法按批准的建设内容 、岸线性质和用途使用港口岸线。

  三、该工程因企业控股权转移导致岸线实际使用人发生改变。

1.根据《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5号)第十七条 批准使用港口岸线后,如因企业更名或者控股权转移导致岸线实际使用人发生改变,或者改变批准的岸线用途,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2.该工程因企业控股权转移导致岸线实际使用人发生改变,应报原批准机关审批,11月30日交通运输部调整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由1万吨级调整为10万吨级及以上,1万吨级泊位使用港口岸线审批权限调整为省级,经与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沟通,目前正完善相关审批事项,待条件成熟后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