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厦门港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的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1年12月31日。如有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港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7号,邮编:361012,电话:265813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厦门港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有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日常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持续深化公开内容,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制作发布政府信息2588条。

  一是抓重点,提高信息公开实效。调整完善并公布厦门港口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规范更新机构设置等情况及联系方式,及时更新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定时发布主要航道水深通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许可审批结果,实时发布港口工作动态,全年共更新政务动态信息710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276条。

  二是抓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围绕港口收费标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海铁联运发展扶持政策等群众关注的政策,图文并茂、深入浅出做好政策解读并及时发布,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关联阅读,促进政策落地落实、落深落细。

  三是抓热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深化公众参与,围绕港口行业发展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开展在线访谈、接听12345热线等4期,其中局主要领导参加2期;依托网站开展问卷调查2次、意见征集5次;按期办结局长信箱留言、群众咨询、投诉等34件。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其中同意公开的4件,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汇编以厦门港口局名义印发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9件,文件目录及时在网站发布。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全流程,在文件制发过程中规范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成政府网站改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网站栏目等按规范要求设置,并优化网站布局,便利互动交流、在线办事。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以微信公众号为主要的新媒体服务平台,2021年发布信息48期384条,阅读量8.3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工作要点要求,细化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有部署有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是通报整改,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意见征集信息较少,征集效果不够明显;二是部分文件政策解读质量需加强,解读形式不多样。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意见征集发布工作,发布前加强调研和谋划,提高征集主题设置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吸引更多群众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审查机制,所有规范性文件公开前均需同步报送政策解读,并通过文字解读、图表图解、你问我答、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措施丰富政策解读形势,切实提高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厦门港口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