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各类港航纠纷案件27起、成功调解23起,涉案总金额超过1600万元……昨日记者从厦门港口管理局了解到,在厦门市司法局、厦门海事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成立3年多的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已经总结出一套我市港航产业基层治理的“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缓冲器”和“润滑剂”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成为保障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作为全省港航行业第一家依托行业组织力量开展民商事纠纷调解的人民调解组织,厦门港航调解中心自成立之初,就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网格化管理、节约行政资源、提高社会效益”,开展人民满意的港航调解。
时至今日,该中心港航法律服务功能走在了福建乃至全国的前列,进一步凸显了厦门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服务中心地位、东南沿海海商海事纠纷解决功能,不仅强化厦门国际航运中心航运要素集聚、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更成为当前厦门港“六稳”“六保”工作中的一个亮点。
专业:将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若是从案件数量和涉案总金额来看,厦门港航调解中心所接手的很多涉港、涉航矛盾纠纷调解量并不算大,但是,将一些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其作用不可谓不大。”厦门港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调解,依靠的是以情感人、以理动人、以法服人,更需要的是“专业”二字。厦门港航调解中心的35名专家,来自行政管理部门、航运企业、港口码头、航海院校、律所及港航相关协会,他们资历深厚、经验丰富、德行良好、有较高威望和影响力,能准确分析、判断、跟踪和调解港航纠纷。
在一起案件中,一艘散货船与一艘渔船在海上相撞,造成渔船上一人死亡,双方就责任认定产生较大分歧。调解员介入后,及时与海事部门确认事故情况、积极与保险公司对接,对双方交叉进行“面对面”及“背靠背”调解,引导双方正确认识案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在平和的气氛下达成调解协议。“整个过程,充分展现出调解员的专业素养,使案件有了调解的基础,最终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信赖,促成矛盾纠纷圆满解决。”该负责人说。
创新:有力提升纠纷解决服务能力
围绕便民利民为民,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在调解协调机制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探索。比如,该中心与厦门海事法院签订“区域性海事纠纷调解机制”共建协议,强化诉前调解和诉中关于法律指导、程序对接、效力确认等方面的协调配合;中心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即按照“宜调则调、宜诉则诉、相互配合、自愿平等、便民利民”原则,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工作;建立港航调解与法律法规宣传衔接机制,主动提供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这些创新举措,有力提升了我市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及东南沿海海商海事纠纷解决的能力。”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底,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定期租船合同纠纷——在介入前,这场纠纷已经持续了三年之久,甲乙双方的业务都受到一定影响,可谓两败俱伤。“双方的官司从市里一直打到省里,各执一词不肯退让。我们的调解员介入后,从双方的核心诉求入手、平息负面情绪,将双方重新拉回谈判桌上。”厦门港航调解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在执行阶段,中心制定了“五步走”的调解程序,同时协助执行调解手续,完美解决这起情况较为复杂、时间跨度长、双方争议点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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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业务交流
提高调解能力
厦门港航调解中心介绍,随着航运产业的不断发展,调解工作也面临一些普遍性问题或难点问题,这需要中心不断加强业务交流,提高调解和化解纠纷的能力。
近两年来,该中心围绕“一带一路”和“丝路海运”建设,联合福建省海事技术协会、福建省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厦门船东协会、厦门市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开展福建海商海事领域事故处理研讨交流,通过分析海事法院裁判案例,从案件审理的角度,解读海事行政部门调查报告法律效力及应急清污费用索赔证据提供和审判依据,向港航企业阐明热点问题的司法考量,为企业涉港、涉航法律问题提供权威的指导建议。